2013年9月3日星期二

华尔街日报: 中国债市簿记建档方式获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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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市簿记建档方式获全面规范
Sep 3rd 2013, 05:30

今年4月起掀起的中国债市监管风暴进入制度重塑的下半场——如今轮到曾一度被市场认为有不够透明之嫌的簿记建档发行方式,交易商协会通过制定全新的规范指引来整肃这一重要的信用债发行方式,挤压可能暗藏于中的利益输送泡沫。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周一晚间正式公布5月起起草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这份规范自制定到公开历时仅近三个月,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首个专门针对簿记建档发行方式制定的自律规范性文件。

簿记建档是中国目前信用债发行的最主要方式,与招标发行同属市场化债券发行定价方式。具体指簿记管理人(在国际市场上一般是全球协调人)通过前期路演、询价以及后期的簿记投资需求、确定价格、组织配售等安排进行债券发行的行为。

直观的说,簿记建档发行方式下,其债券定价通常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承销商往往有自主配售权,支持品种回拨,并且,发行可控性强,可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调整利率区间、发行规模等要素。

这一系列灵活的特点赋予了簿记建档方式高效的适应度和受欢迎度,使其一举成为目前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最主要的发行方式。但是,也正因这一系列灵活特征,在实践过程中易为一些利益输送行为被动地提供可乘之机。

交易商协会坦言,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平也出现分化,部分机构内控制度不完善,个别人员操作不合规的情况逐渐显现,给市场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鉴于此,该指引制定了50条规范,对簿记建档参与方、内控制度、簿记现场以及簿记流程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其核心内容包括发行方案报备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内部监督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

对于簿记建档参与方,指引明确提出,参与方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为本人或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

在定价发行环节,指引要求,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配售及分销安排等簿记建档发行重要事项参与集体决策的总人数不得少于三名,内部监督部门应参与决策过程,并对决策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指引并对簿记现场作出详细要求称,非簿记现场人员不得进入簿记现场,其物理空间应当满足簿记建档工作需要,且应与其他业务区域保持相对独立,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现场与外界沟通全部通过专用通讯工具。

同时,指引也要求,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簿记管理人应向不少于5家的主要投资者类型进行询价,包括所有承销团成员及意向投资人,不得误导询价对象。而询价对象亦需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提供公允报价。

而在分销环节,承销团成员对于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申购,应不予分销。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该指引提升了簿记建档发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曾被市场诟病的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交易商协会通过这一规范以促进债务融资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决心十分显见。配套于该指引,协会一并发布2013年"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

由于我国的债券市场及品种存在分类监管的特征,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信用债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定向工具等。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底,各类非金融企业累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0.3万亿元,存量规模超过5万亿。

自年初,媒体相继爆出多例金融机构债券违规个案后,一轮波及债市各层面的监管风潮迅速铺开。目前,由此而陆续推进的整肃和制度完善已行经至债券一级、一级半、二级等诸多环节,这场"风暴"于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意义非凡。

Jolin Gong 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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