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华尔街日报: 阿里巴巴: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批准合伙人制度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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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批准合伙人制度提议
Oct 22nd 2013, 00:20

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 Holding)说,纽约证券交易所(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asdaq Stock Market)已经分别同意,如果该集团寻求在这两家交易所上市,其创始人和高层管理团队可拥有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两家交易所的上述表态为阿里巴巴赴美进行公开募股交易(IPO)进一步扫除了障碍。这桩交易如果得以实现,有可能是自Facebook Inc.去年上市以来最大的互联网IPO。

在与香港交易所及其监管机构的谈判破裂后,阿里巴巴目前考虑在纽约举行IPO。据了解谈判内容的人士说,阿里巴巴曾要求香港交易所允许公司合伙人(包括创始人马云和一些高管)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成员,但港交所未接受这项要求。

阿里巴巴试图保留其合伙人文化,办法是给予一小群人提名公司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的权力,该机制被认为是违反了港交所的"一股一票"政策。

律师事务所Fenwick & West LLP的合伙人维特尔(Jeffrey Vetter)说,阿里巴巴在纽约上市的计划有可能顺利进行,因为非美国公司(例如阿里巴巴,该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可以利用美国证交所规则中现有的"外国私营发行商"豁免条款。

了解讨论情况的人士说,最近几周,阿里巴巴管理层与纳斯达克和纽交所讨论了潜在上市交易。

阿里巴巴发言人说,阿里巴巴尚未决定在哪里上市,也尚未指定任何银行承销其IPO交易。不过,另一位阿里巴巴发言人说,该公司已经从纽交所和纳斯达克获得书面确认,即阿里巴巴计划让其合伙人拥有对董事会任命的控制权在美国是可接受的。

阿里巴巴所青睐的结构可能仍会招致一些美国投资集团以及公司治理专家的反对,因为会有人担心这种合伙人制度将把管理层的利益置于股东利益之上。

Glass Lewis & Co. LLC亚洲代理问题研究部主管Hae Eun Jang在博客中写道,对于长期机构投资者来说,这将是一个潜在的担忧。Glass Lewis专门为大型投资者提供有关如何在公司选举中投票的建议。

阿里巴巴目前经营着淘宝(Taobao)和天猫(Tmall)两个网上市场,这两个市场在不断增长的中国消费品电子商务市场上处于支配地位。阿里巴巴的主要股东雅虎公司(Yahoo Inc., YHOO)上周表示,第二季度阿里巴巴净利润同比增长一倍以上,达到7.07亿美元;收入增长61%,至17.4亿美元。

作为几年来最受期待的赴美上市公司之一,阿里巴巴可能堪比推特(Twitter Inc.)。预计纽约证交所与纳斯达克市场将为争取阿里巴巴上市业务而展开激烈竞争。据知情人士称,阿里巴巴可能通过上市筹资高达100亿美元,并寻求使公司估值接近1,000亿美元。

雅虎目前持有阿里巴巴24%的股份;日本软银股份有限公司(SoftBank Co., 9984.TO)是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持有36.7%的股份。马云持有阿里巴巴约7%的股份。

Juro Osawa / Telis Demos

(本文版权归道琼斯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译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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